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南京海事律师,南京海商律师电话:025-85552110

南京海事纠纷.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咨询:025-85552110

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一、概念:单独海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直接造成的船货损害及费用支出。

无单放货的责任归属

无单放货的责任归属基于提单,至少产生两种法律关系:提单物权关系,即提单持有人对提单及其项下货物的支配关系;提单债权关系,即承运人和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地位及其代理事务或独立经营事务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地位及其代理事务或独立经营事务针对在发生纠纷后,如何确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地位是解决当事人纠纷的关键难点

承运人的免责事项

承运人的免责事项不论是承运人或是船舶,对于由下列原因所引起或造成灭失或损害,都不负责任。第一项: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所雇用的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地位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本规定所称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

船员如何追讨劳动报酬?

船员如何追讨劳动报酬?这就为劳动者自力救济时主张支付加付赔偿金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船员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时,还可以要求另

南京海商纠纷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免责事由是指法律规定的免除或限制违约行为人本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事由。普遍适用的免责事由是不可抗力。依《的事由发生

担保责任人承担责任后如何追偿

担保责任人承担责任后如何追偿自己的损失?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

York-AntwerpRules中共同海损

York-AntwerpRules中共同海损纠纷的诉讼时效及起算?York-AntwerpRules中共同海损纠纷的诉讼时效:两年。时效期限从救助作业结束之日起算。

船舶挂靠关系中的被挂靠企业的

船舶挂靠关系中的被挂靠企业的责任承担在船舶营运中,船舶挂靠经营情形非常普遍。需要提醒的是,一旦挂靠船舶产生纠纷,作为被挂靠人的企业

关于货运代理的收费条款

关于货运代理的收费条款与货运代理有关的主要费用包括运费、包干费、佣金、货物索赔费、关税手续费、超期堆存费、银行手续费、代办费、速遣

海运公司法律顾问

“海运公司法律顾问”是指专门为海运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建议的法律专家或律师。主要职责包括:为海运公司提供法律指导和支持。例如,在运营中涉及的合资合...

海运纠纷

合同中同时约定仲裁和法院管辖该如何处理?

合同中同时约定仲裁和法院管辖该如何处理?一、双方当事人在约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同时,又约定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未明确排

合同中同时约定仲裁和法院管辖该如何处理?

协议管辖违反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如何处理?

协议管辖违反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的规定,选择我国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有关级

协议管辖违反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如何处理?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是擅长处理复杂疑难船舶案件的南京知名韦律师,有着丰富的海事海商经验与技巧的南京著名船舶律师、
南京涉外船舶律师、南京海上案例律师、南京律师咨询电话:025-85552110

地址:南京中华路327号

座机:025-85552110

手机:18061687132

网址:http://www.123.com